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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新闻办白皮书:中国公民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

发表于:2010-09-27 09:31

  中新社北京9月26日电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6日发表的《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》白皮书说,中国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受法律保护,可以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发表言论。

  白皮书介绍说,互联网得到广泛普及和运用,已成为人们获取各类信息和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。截至2009年底,中国网民人数达到3.84亿,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8.9%,超过世界平均水平。中国境内网站达323万个。网站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,约80%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。中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,2.2亿个博客用户。

  白皮书指出,据抽样统计,每天人们通过论坛、新闻评论、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,超过66%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,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,充分表达思想观点和利益诉求。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、汇聚民智,成为中国政府执政为民、改进工作的新渠道。中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,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,讨论国家大事,回答网民的问题。各级政府出台重大政策前,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普遍做法。近三年来,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,为完善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。

  白皮书还提到,中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的监督作用,对人们通过互联网反映的问题,要求各级政府及时调查解决,并向公众反馈处理结果。绝大多数政府网站都公布了电子邮箱、电话号码,以便于公众反映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一大批通过互联网反映出来的问题得到了解决。为便于公众举报贪污腐败等问题,中央纪检监察机构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开设了举报网站。(完)

lsllyiw

真的假的,不可信,言论自由很难实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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