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产权随想
发表于:2010-09-30 09:35
小产权房就像没有准生证的孩子,虽然不合乎法律,但其活生生地存在,也不好将其扼杀。行政者面临如下尴尬——如果逐步承认小产权房,一方面将大大削弱卖地财政,地方政府征地并出让的“二道贩子”角色将面临极大挑战,农民大可以把土地直接卖给开发商;如果全面否定、乃至拆除小产权房,众多已购小产权房的民众不可能接受,强拆必然引发侵犯物权的质疑,倘若小产权房的房主因此流离失所,行政者必然会被道义与舆论的口水淹没。正是在行政者的犹疑与拖延中,正是在商品房价格如火箭般上窜中,小产权房成为了买不起商品房的群众的退而求其次之选,法不责众心态越发强烈。在很大程度上,小产权房与普通商品房差价之巨,反映出了土地出让金与繁多的地产税费的惊人。在土地财政令官员满面笑容的背后,是广大“依法购房者”的血汗与辛酸。野蛮的市场化与疯狂的资本投机,行政考核的唯GDP是举与政府保障责任的严重缺位,已然将楼市变为腥风血雨的屠宰场。楼市的变态还在于,购房者在被地产大鳄与地产腐败痛宰之后,选择在更高的楼市价位卖房,其角色又会转变为宰人者。在这种暴利循环下,投机性购房与囤房已将正常的社会生产价值远远地抛在身后。如果地方政府真的有“让利于民”的情怀,为何不在土地出让金、房地产税费环节高抬贵手?地产调控不仅需要“调教”开发商与投机者,行政者自身也应当有所示范。如果普通商品房不再是天价,百姓犯得着冒险买小产权房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