钟祥市洋梓镇迎河村村官真实的谎言背后
发表于:2010-10-04 16:10
湖北省钟祥市洋梓镇迎河村村委会违法侵占耕地一千多亩从1989年至今,如何面对1990年后新增人口“失地农民”,针对低洼地低产田611亩,过去农户都不愿意耕种,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,严重失实。请政府、国土部门现场查看,究竟是什么土地,多少亩,不要走过场。1983年我村以人口为基数分田到户承包,给予我们耕地做为生活来源的保障,1989年村委会采取发展多种经营种凉席草、果园、鱼塘之名在未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收回承包地流转买卖租赁,严重违背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,当时许多第一轮承包合同尚未到期,即使是1984年签订的合同也要1999年才能到期。但中央在1993年又提出再延长承包三十年,并提倡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。2003年3月启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也重申了“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”,在此基础上规定“承包合同生效后,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,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离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。”(24条)并规定“承包期内,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,不得调整承包地,且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”(26、27、35条)。《物权法》三十七条侵害物权,造成权利人损害的,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,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。三十八条侵害物权,除承担民事责任外,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,依法承担行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一百二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。
谎言的背后是利益的驱使,不惜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,侵占农民承包地21年,收益租金去向?村委会至今还有债务,迎河村小学在没经公示的情况下低价买卖,试问是村委会财产还是村集体财产。对迎河村20年所有新增人口“失地农民”生活来源如何安置?